關于全面禁用食用農產品的重要通知
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,維護市場秩序,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,經相關部門研究決定,現發布以下重要通知:
一、禁用范圍
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,全國范圍內全面禁止生產、銷售、流通和使用經檢驗檢測發現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、獸藥殘留超標,或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食用農產品。具體產品名錄由農業農村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另行公布。
二、施行時間
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立即施行。各地相關部門須即刻部署,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。
三、監管措施
- 強化源頭管控。加強對農產品種植、養殖環節的監督檢查,嚴禁使用違禁農業投入品。
- 嚴格市場準入。所有進入市場的食用農產品必須附帶合格證明文件,并接受抽檢。
- 加大執法力度。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生產經營者,依法從嚴查處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。
- 建立追溯體系。完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,實現產品來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
四、主體責任
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,對所生產經營產品的安全性負責。消費者應提高警惕,購買時注意查驗相關證明,發現違規產品及時舉報。
五、保障機制
各地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,加強部門協作,做好政策宣傳解讀,妥善處置突發事件,確保平穩過渡。積極推動綠色農業技術應用,從根本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。
保障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。請各地區、各部門及社會各界高度重視,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,共同守護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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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5-14 17:27:19